消息,近日,东莞市佳程物流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罚款15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东莞市佳程物流有限公司的普通仓库内存放了危险物品。具体情况是:印刷油墨38桶,每桶20升,共760升。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东莞市佳程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存放危险物品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违规行为。经过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的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中第31项第1档的裁量幅度保利投顾,决定对其进行罚款15000元的处理。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佳程物流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24839339M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田丽莉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高埗)应急罚〔2024〕27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普通仓库存放危险物品),现场危险物品储存情况:印刷油墨38桶,每桶20升,共760升。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中第31项第1档的裁量幅度。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人民币15000(壹万伍仟元整)罚款金额(万元)1.5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6-28处罚机关东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