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晋城市八方源工贸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抑尘措施,裸土未苫盖,被晋城市城市管理局处罚1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晋城市八方源工贸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10日在茶元社区内茶元路与金鼎路之间的鑫晔街二期项目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抑尘措施,场内大量裸土未苫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晋城市八方源工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构成了环境污染违规行为。晋城市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晋城市八方源工贸有限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的处罚。